临朐县中医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
一、中医院禁烟领导小组负责禁烟工作考核,科室控烟小组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考核,实行医院与科室二级考核。
二、主动戒烟并于当年年底成功戒烟6个月的职工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。
三、职工在办公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,发现1次给予通报批评,并罚款50元,连续发现3次则取消当年评选先进个人和评优资格;科室连续三次违规则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科室资格。
四、来访者在办公大楼内吸烟,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,如不劝阻的,给予被访者20元的罚款。
五、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,对吸烟者耐心劝阻,坚决制止。对举报他人吸烟,经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人民币50元。
六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抽查,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,并通报结果。
临朐县中医院
2019年3月14日